股权质押的条件主要为其股权,需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备可转让性。其次股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质押,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
2、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质押不受限制;
3、如果对外进行股权质押,其股东未过半数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且也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形式购买权的期限,若超出期限或明示不购买及保持缄默,则视为同意出质。
办理股权质押可以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申请出质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而且质押双方签定了质押合同。
深圳公司办理股权质押出质登记,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上申报预约,前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6-28号窗(深圳市场监管委)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