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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从第几天开始算

判决书从第几天开始算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03-04 15:08:24 已帮助20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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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两年是从抓到的那天开始算还是判决书那天开始算?
  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日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实际上判刑二年的刑期是自被抓到(刑事拘留)之日开始计算的。r  减刑最多可以减去接近一半,判二年的,能减刑半年就不错了。r  刑法第四十七条【刑期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第七十八条【适用范围及减刑幅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r(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r(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r(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r(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r(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r(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r(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r(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r(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五条】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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