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判决执行前
羁押的日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实际上判刑二年的刑期是自被抓到(
刑事拘留)之日开始计算的。r
减刑最多可以减去接近一半,判二年的,能减刑半年就不错了。r
刑法第四十七条【刑期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第七十八条【适用范围及减刑幅度】被判处
管制、
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
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r(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r(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r(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r(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r(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r(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r(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r(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r(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
限制减刑的
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五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