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违法行为之一:
交通肇事后逃逸。有些驾驶人发生
交通事故后怕担责任,抱有侥幸心理选择逃逸,结果却事与愿违。肇事逃逸行为不但不能逃避处罚,反而会加重
刑罚结果,甚至会使原本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转化成犯罪行为。所以,肇事后逃逸是最不理智的选择。违法行为之二: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
危险驾驶罪,刑罚为
拘役。违法行为之三:暴力抗拒执法。为逃避执法人员检查,驾车冲撞、拖拽执法人员的行为,属于暴力妨碍执行公务,涉嫌构成
妨害公务罪,刑罚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
管制。违法行为之四:处于报复或泄愤的目的,故意冲撞执法人员,造成执法人员轻伤以上伤情或死亡的,涉嫌构成
故意伤害罪或
故意杀人罪。刑罚最高刑为
死刑。违法行为之五:为逃避法律追究或检查,在马路上不计后果的肆意冲撞的行为,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则涉嫌构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罚最高刑为死刑。所以,驾驶员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应谨慎、文明驾驶机动车辆,即便发生交通事故,也不要慌张,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