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物权法》规定:物权法中的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
债权人与
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
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留置权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权一般适用于动产, 抵押权一般适用于不动产 ,
担保物权中的留置权一般适用于动产,留置权高于质权高于抵押权。 因此关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谁优先这个问题,那么顺序应该是留置权>质押权>抵押权, 登记的抵押权效力高于质押权小于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