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
抚养权变更不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在男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相较于到法院起诉需要走的法律程序,
变更抚养权最快的方法无疑是双方协议变更。而当一方提出变更
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不同意时,直接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无力继续
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人民法院审理抚养权纠纷问题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