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确定
买卖合同价款支付地点买卖合同的价款,又称买卖合同的价格,或称为价金,是指买受人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而向出卖人支付的一
定金额的货币,价格条款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对价款的确定,如果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价款作出明确约定的,则应按其约定确定。对于买卖合同价款的支付地点,应当按照《
合同法》第160条的规定进行确定,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二、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价款支付币种对于买卖合同价款计算的币种,在国内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价款通常足以人民币计算并支付的,除非合同双方芍事人另有约定;因为我国一般是不允许用外国货币或者其他支付工具在境内流通作为支付手段使用的。但是在涉外的买卖合同中,价款数额的确定便会涉及到计价币种的问题,当事人在合同中还必须标明计价货币的种类;而此时对于计价币种,与事人通常有三种选择,一种是进口国货币、一种是出口国货币、第三种则是第三国货币,由于我国《合同法》不仅适用于国内合同,而且还适用于涉外合同,在具体问题上应当注意其具体的特点,并且国际支付远比国内支付要复杂得多,在相关条款的理解上应当注意到这一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