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有碍侦查的情况除外。
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天,多次作案,团伙作案,流窜作案的不得超过37天。拘留到期之后或者被转为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或者被释放。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