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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特征

公证遗嘱特征
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
2024-02-28 12:31:25 已帮助15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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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特征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行为有以下特征:   (一)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的一种。   因此关于法律行为的共同规定适用于遗嘱,如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等。   (二)遗嘱是死因行为。即该行为须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立遗嘱人在生前可以依法任意修改和撤销其遗嘱。   (三)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五种形式之一,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并且必须符合法律对其所选择形式的特别规定,否则无效。   (四)遗嘱是死者生前处理其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主要是安排其财产的归属。   (五)遗嘱行为不可由他人代理,只能由本人表达,他人代书。 以上是的对遗嘱特征问题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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