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