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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登记管辖

公司的登记管辖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22 01:37:50 已帮助23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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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登记管辖是如何规定的呢?
   第二章 第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七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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