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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按月还贷有剩余

一、逐月提取还贷办理流程: 1、职工申请 申请逐月提取还贷的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管理部)或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委托协议及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单位核实 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逐月提取还贷手续。 3、中心审批 职工持《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到归集银行所在地中心营业部(或管理部)做合同变更手续及审批。 职工持《申请表》及提取还贷所需资料,到归集银行验单位印鉴后做提取还贷手续。 4、银行办理 中心营业部(或管理部)审批后,由归集银行从第二个月起,每月从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至借款人借款账户,直至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款额为止。 二、公积金冲还贷款两种方法 1、年冲,即一次性还款法 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2、月冲,即逐月还款法 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3、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 三、办理冲还贷所需要的资料 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户口簿; 2、借款人的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4、借款人的储蓄还款账户; 5、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6、另外,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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