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抵押担保专题 > 公共设施用地能否办理土地抵押

公共设施用地能否办理土地抵押

公共设施用地能否办理土地抵押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3-01 06:49:21 已帮助220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公共设施用地如何分类
一、性质分类城市公共设施是以公共利益和设施的可公共使用为基本特征,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设置及其规模大小与城市的职能和规模相关联,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与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市的性质、城市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水平和城市的文明程度,城市公共设施一般包含有建筑、场地、绿地及附属设备等。 二、等级分类 (一)按使用性质分类:依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城市公共设施分为八类:行政办公类;商业金融类;文化娱乐类;体育类;医疗卫生类;大专院校、科研设计类;文物古迹类;其他类。 (二)按公共设施的服务范围分类:市级;居住区级;小区级。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