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夫妻双方股权离婚时的分割

夫妻双方股权离婚时的分割

夫妻双方股权离婚时的分割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2-27 11:07:19 已帮助209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离婚时夫妻股权如何分割

离婚时公司股权分割方法如下:


(一)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


2、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3、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将公司变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找到新的股东加入。


4、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或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二)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共同持股的有限公司


夫妻间直接转让股权: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协商一致的,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夫妻对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作价补偿,股权在夫妻间不发生转移:


1、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形式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分割夫妻在公司内的共同财产,需要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清算,评估公司的净资产。


3、如果夫妻不能协商一致,由夫妻一方预付评估费用,或双方各付一半评估费用。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都不愿意出评估费的,法院对这部分共同财产不予分割。


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共同财产入股时,作为隐名股东的: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将共同财产以第三人的名义出资,夫妻双方是隐名的实际股东的,并和第三人签订隐名出资协议的,该部分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


(三)出资比例不能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


以夫妻共有财产投资和他人成立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可能登记为夫妻中的一人,也可能为夫妻二人,夫妻间的股权比例设置往往带有随意性,只是从形式上的约定,并不反映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分配。除非夫妻另有书面明确约定该注册股份归谁所有,否则只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推定为夫妻各一半的股份。


律师365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一般只有在诉讼离婚中,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原则,如果是协议分割离婚财产的话,则就没有这么多顾虑。只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即使约定一方净身出户也是可以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