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
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二、合伙企业注册需要准备的资料: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
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4、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及其
身份证明; 5、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 8、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
公司法》 第十九条: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
公司章程; (四)有
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