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提出对
离婚一年内的
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
公积金贷款均按
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同时,认真查询
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严格执行首套房贷认定标准;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
购房首付款。严格审核
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投资投机购房带来的信贷风险;规范
房地产中介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合作,建立商业银行合作中介机构退出机制;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尾款贷等
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