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有效期限,双方应按约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合同失效,双方不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若买卖合同未约定有效期,合同效力从生效时起算,直至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合同生效通常为双方签字或盖章时,但法律规定需办理批准手续的,自手续完成时生效。
(三)若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效力提前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