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领证后出钱买房的情况下,房子归属有不同的判定方式,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如果父母是全款买房,并且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就好比父母用他们婚后一起挣的钱买了个物件,然后写上了自己的名字。按照法律里物权归属的道理,这房子就属于父母两口子的共同财产。毕竟是他们在结婚期间,用共同攒下的钱买的,名字也写在他们名下,完全符合共同财产的特征。
要是父母也是全款买房,不过登记在了子女名下,一般来说就相当于父母把房子送给子女了。要是没说清楚只送给自己子女一个人,那法律上就会认为是送给子女夫妻俩的,这房子就是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但要是父母明确表示只给自家子女一人,那这房子就是这个子女的个人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父母只付了房子的首付款,把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之后子女和其配偶一起还房贷。在实际的司法处理中,通常会把房子判给登记名字的一方。不过呢,夫妻一起还房贷的那部分钱,还有这部分钱让房子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子女离婚,拿到房子的一方得给另一方补偿这共同还贷和增值的部分。
法律建议:父母出资买房时,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最好写个书面说明,明确出资性质和房子归属意愿,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