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看,
违约责任通常并不包括
精神损失之
赔偿。
在
合同法律制度之中,违约责任主要旨在填补因违反约定而为对方带来的经济利益丧失,其主要依据始终保持着补偿性的原则。
相较之下,精神损失赔偿则往往体现在
侵权责任方面。
然而在少数特殊状况下,倘若合同的履行具备特殊性质的精神价值,并且违约行径确已对相关主体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那么法院可能会依据公正合理以及诚实守信等原则,斟酌判断是否应当予以部分
精神损害赔偿。
尽管如此,此种情况实属罕见,同时也要求具备严苛的条件及充实的
证据来支撑。
因此总的来说,在大部分常规的
合同纠纷事例中,请求以违约责任为由获取精神损失赔偿几乎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