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
期限届满之际,业主享有收回收赁房屋之权力,然而其行使此项权益时必须遵守相关
法规及
履行合同条款规定,不得采用非法或者不公正之手段进行收复。
在租赁期间结束之后,各方之间依附于该
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也随之终结。
倘若
承租方未能按约办理续租手续,业主有权依法请求承租方交还租赁物件。
但是在此之前,业主应该依照合同所述的方式提前通知承租方,并且为承租方预留充足的时间来处理搬迁事宜。
若是在租赁期限已满之后,承租方仍拒不迁出,则业主应寻求适当法律途径加以解决,例如向当地法院
提出诉讼,要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件并承担因
逾期占用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然而,业主绝不可擅自采取
强制措施,例如强行更换门锁、搬运承租方的私人物品等,因为这有可能导致
侵权行为的发生。
总而言之,尽管业主拥有收回收赁房屋的权力,但其行使此项权益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以及符合合同约定,切勿采取过激或不当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