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主要涵盖了如下五种形式:1. 执行未尽之责任:即在
违约行为发生时,督促违约方按照原先签订的
合同条款持续履行应有的义务。
2. 采用适当的补偿手段:例如对受损物品进行修复、置换、重新制作、退回产品或降低价款及酬金等途径来填补受害方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
3.
经济赔偿:针对违约者给另外一方带来的伤害,例如在合同被全面履行后可能获得的额外收益,违约方有责任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4.
违约金:这是由合同双方在事前协商确定的,当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需向另一方支付特
定金额的金钱作为惩罚。
5. 定金制裁:若给
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事先约定内容的
债务,将无权请求返还所交付的定金;然而,如接受定金的一方违反约定事项的,违约那一方必须向其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对于以上提到的各种违约责任形式,
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采纳。
同时,必须严格遵循并理解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其规定的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