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签署
劳动合同时尚未正式投入工作阶段,
违约金事宜在法律上而言是允许磋商与灵活处理的。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除非是法律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并涉及到
劳动关系领域的特殊情况外,任何用人企业均不得与
劳动者就任何事项签订由后者负担违约金的协议。
然而,若在已经签署的劳动合同当中有清晰明确的规定,且此项规定并未触犯到法律的强制性规范,那么违背合同承诺的一方则很有可能面临着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
在此种情况下,签约双方应共同协商确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问题。
倘若未能达成共识,劳动者若认为所设定的违约金过于不合常理或者过高,便可通过
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
起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保留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文本、双方沟通过程中的往来邮件和电话录音等,以确保在解决争议时能够占据更为有利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