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未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的情况下,其
退房权利和期限,主要依赖关于该购
买房屋问题的详细规定,即
当事人之间的
购房合同。
一般的原则上讲,若出现超过预设的交房期限依然未能完成按期交接的情形,并且满足合同中明确定义的条件,那么
购房者可以据此沿用合同赋予他们的权利,提出退房的请求。
通常情况下,合同中对
逾期交房的期限往往设定为从 90 天到 180 天不等。
但是,这种说法并不能作数,因为具体的期限还需根据
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来决定。
当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时,购房者应当首先以
书面形式向开发商发出催促其履行交房义务的通知,在催告之后的合理期限内,如果开发商仍然未能完成交房,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要求退房并同时主张相应的
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出退房请求的过程中,必须妥善保管与之相关的所有
证据,例如购房合同、催告函以及开发商的通知等等,这样才能在必要的时候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