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期内一方发生了婚姻期间的越轨行为,那么在此种情况下的
离婚判决就需要考虑到诸多复杂因素。
首先,出轨行为可以被视为是判断夫妻之间情感是否彻底破裂的关键性指标之一。
倘若女性要求
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一般的情况下,法院都会予以
立案审理;然而,若男方
主动提出离婚,并且没有特殊的理由支持的话,一般来说,法院不会轻易地进行受理。
至于
财产分配问题上,因为出轨方作为故意
侵权者,所以在分割夫妻双方共有的合法所得中,他们可能会被判过分得较少的那部分。
但是,必须要充分且有效地证实出轨事件的真实性,提供足够的
证据,例如:聊天记录、录像等资料。
对于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由于女性正处于怀孕期,因此通常情况下,低于两岁的孩子会被裁定由女方负责
监护和照顾。
可是,假如女性存在明显的不具备
抚养孩子的能力,例如身患重症等问题,则可能会被判予男方来承担这个责任。
总的来说,最终的判决结果需要以具体证据以及实际状况为基础,经过法院综合评断才能做出确定性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