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
强制执行探视权所产生之
执行费用的收缴标准,绝非一成不变的统一方式。
实践中,执行费用的数额往往需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以及实际执行状况进行精确计算。
一般而言,若执行标的金额或价值未超出人民币 10,000 元者,每宗案件应缴纳 50 元的执行费用;若执行标的金额或价值在人民币 10,000 元以上且不超过 500,000 元之间时,则应按照 1.5%的比例缴纳相应的执行费用。
至于 500 元的执行费用是否符合规定,这需要我们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执行难度、工作量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若您对于执行费用的收取存在疑虑,有权要求
执行法院提供详细的收费依据及计算方法。
若您认为收费过程中有任何不当行为,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投诉或
申诉。
然而,总的来说,执行费用的收取是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