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释放,意指经过法定的审慎调查与判断过程后,确认
被拘留人士并不涉及任何
刑事犯罪行为。
因此,曾经实施的
拘留行为也因此被定义为不当或非法的拘留行为。
参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这种不当或非法的拘留行为,受害方是享有请求获得
国家赔偿的合法权益的。
赔偿范围涵盖了因拘留所遭受的所有身心自由方面的损失。
关于如何行使这项权利,首先要明确的是,应当向承担
赔偿责任的行政机构提交国家赔偿请求书,即做出拘留决定的原行政部门。
通常来说,这些行政机构将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来严肃认真地审查并作出适当的回应和处理。
如果存在异议或者不满足于赔偿决定的结果,可以申请向其上级行政部门进行复议或者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救济。
但是请注意,申请提供国家赔偿必须在法律设定的有效时限内实施,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追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