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部分情况之下,
小产权房的买卖均属
违法行为且并无
法律效力可言。
所谓小产权房乃是指农民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之上自行兴建之房屋,由于未能按照法定程序向政府支付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相关
税费,其所获得的房产所有权证明并非来自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
根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
法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不适宜作为非农业用途的建设用地。
因此,小产权房普遍缺乏国家赋予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及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购买者签订的
购房协议也难以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法备案。
然而在极少数特定情形下,例如同一村庄内村民之间的房屋买卖,或许有可能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总的来说,小产权房交易过程中蕴含着巨大的法律风险,不受法律保护,可能导致买方无法实际取得
房屋所有权、无法完成
产权登记等诸多问题。
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对小产权房的买卖保持高度警惕,审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