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开发商未能按约履行交房义务时,购买方是否有权选择撤销房屋合同以及退回所
购房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一般的理解是,若开发商
逾期交付房屋的期限已经达到了先前在
购房合同中所设定的
解除合同的特定条件,那么购买方具备终止合同并且要求退回所购房屋的权利。
与此同时,购买方亦有权力向开发商寻求
违约责任的追究,并向其索取因
违约行为所导致的
经济损失,例如房价上涨所带来的所得利润差异,或者已支付房屋款项的利息等等。
然而,假如
逾期交房没有达到购房合同中所明确的解除合同的特定条件,那么购买方可能无权直接撤销房屋合同并退还房屋,但是仍然可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向开发商请求违约责任的履行,包括支付逾期交付房屋的
违约金。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您首先认真查阅购房合同中涉及到交房日期及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并尽可能搜集
开发商违约的
证据,以便于通过协商或者提
起诉讼等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