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陷入欠税境地之时,股东是否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取决于诸多复杂的情况。
假设股东已经全额缴纳了自己应尽的
出资份额,并且在行使股东权力过程中并无任何不当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并不需要直接为公司所欠的税务款项负责。
然而,如果股东未能完全履行或者根本就没有履行过出资义务,或者有
证据显示其有
抽逃出资的行为,甚至是滥用
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
有限责任等情况,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要求在其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之内,以及由于滥用权力导致公司财产无法满足缴纳税款需求的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如果公司最终进入了
破产清算程序,而股东又未能履行
清算义务,从而导致公司无法清偿所有欠税,那么股东也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对于股东责任的判定,必须要综合考虑到各种复杂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