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追缴出资必须是全额吗
破产追缴出资通常要求全额追缴。依据法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无论股东原本的出资期限是否已到,在破产程序中都需足额缴清未缴纳的出资。这是因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足额出资是公司资本充实的基础,当公司破产时,为保障债权人利益,股东应全额履行出资义务,使公司获得完整的资本以清偿债务。所以,破产追缴出资一般需全额进行。
二、破产追缴出资需全额吗有无特殊规定
破产追缴出资一般需全额追缴。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追缴出资的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此外,如果公司章程对出资有特别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在破产程序中也会依约处理。总体而言,原则上破产时会要求全额追缴出资,特殊情况需依据具体法律事实和规定来综合判定。
三、破产追缴出资有特殊规定吗需全额吗
破产追缴出资有特殊规定。在企业破产程序中,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股东缴纳,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全额追缴的。这是为了保障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利益,充实破产财产。股东出资是公司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破产时,若允许股东以未到出资期限为由不履行出资义务,会损害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公平受偿的权利。所以,在破产程序中,股东应就其未缴纳的出资向管理人进行全额补缴。
在破产追缴出资要求全额追缴的情况下,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如果股东拒不履行出资义务,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不仅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自身也会陷入法律纠纷。而且,在破产程序中追缴出资的具体流程和相关手续也需要清晰了解。若你对破产追缴出资的更多细节,如追缴的具体程序、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的机会,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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