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
律师会见的定义为依据严格的程序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让律师有机会与被
羁押中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互动。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首要任务便是确保所有必要的手续齐全,包括律师执业证书、律所出具的介绍信、委托人授予的
授权委托书等等,然后将这些材料提交给看守所,以期获得批准。
看守所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48个小时之内作出安排,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安排,他们应该向律师解释清楚并承诺在5天之内完成会见。
然而,如果看守所无缘无故地拒绝或者拖延律师的会见请求,那么律师完全有权向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
申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会见过程中,律师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传递任何
违禁物品,也不能交流任何
违法信息。
倘若在会见过程中遭遇了任何阻碍,律师都需要保持冷静,运用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以及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