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多种类型的
欺诈行为,具体如下所述:第一,
虚假宣传,即刻意夸大实体房屋的配套设施,以及周边环境等优势特征,然而,实际情况却与宣传内容相去甚远;第二,故意隐瞒关键性信息,诸如房屋的所有权瑕疵、质量缺陷、规划变更等重要事项,并未向
购房者进行充分披露;第三,一房多售,即同一套房产被出售给多位购房者;第四,面积
欺诈,即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第五,
伪造或者篡改相关证件、文件,以此误导购房者做出错误决策;第六,以次充好,即在房屋建筑材料、装修标准等方面采取偷工减料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做法;最后,虚假承诺,例如承诺的优惠条件、物业服务等未能实现。
对于购房者而言,倘若遭受上述任何一种欺诈行为,均可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主张撤销合同、要求
赔偿相应损失等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