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在
诉讼过程中所能发挥的效用,这是由诸多因素所决定的。
首要的条件就是该协议的条款必须具备合法性、自愿性以及真实性之特征,并且不能与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冲突,也不能违背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强制性规定。
假如协议的形式及内容都趋于全面,条款表述清晰明了,能够准确地刻画出双方
当事人的真实意志和约定事项,那么在诉讼过程中,它往往会被视为至关重要的
证据资料。
比如说,涉及到合同性质的协议,其条款会对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的限定。
当中,若有一方未能履行协议责任并引发
纠纷,另一方便可以此为据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将会根据协议中的相关条款针对责任的划分和
赔偿额进行裁判裁决。
然而,如果协议本身存在着缺陷或不足之处,例如缔约方在达成合同时未表达真实意愿、存在
欺诈、威胁等不当行为,或者协议条款表述模糊不清、内容残缺不全,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协议在诉讼过程中的有效性受到质疑。
总的来说,协议在诉讼过程中虽具备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力,但其实际的效果还需要结合多种复杂的因素做出综合性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