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的房产交易过程中,当买方支付了
定金后却未能完成交易时,这部分定金往往会被卖方视为
违约金而予以没收。定金作为一种
担保措施,其主要作用在于保障买卖双方能够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假如是由于买方自身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如期进行,进而违背了
定金合同所载明的条款,那么此时
定金罚则即刻生效,卖方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没收买方所支付的定金。然而,如果是由于诸如政策调整这样的非可预测性事件或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之因素,使得
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未得以顺利订立的话,卖方则应该依照
法规规定,把已经收到的
定金退还给买方。总而言之,定金能否得到退还,其决定性的因素在于导致交易失败的责任究竟应由哪一方承担,以及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