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商品房违约天数的计算,主要依据的是商品房
销售合同中所订立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从合同约定的履行责任最后期限的次日起计算。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开发商某日需交付房屋,然而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如期完成交付,那么便从该日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违约的天数。在计算违约天数时,应充分考虑到是否存在司法或合同中所规定的免责事项(例如
不可抗力因素)。同时,在核算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保持连贯性,这意味着如果违约状态持续发生,应当将违约天数进行累积计算,直到
违约行为被终止或者得到有效的补偿为止。此外,还需要妥善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书面通知书、通信记录等等,以便能够准确地记载违约事件的起止日期,以此为基础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