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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合同诈骗罪情节认定有几种

对于福建省以及全国范围内的合同诈骗罪情节认定,其遵循的准则基本上是完全一致的。具体可归纳为下列五个方面:首先,指行为人伪造虚假的企事业单位或假借他人之名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情况。其次,以假证或其它方式制造出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提供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物的情形。再次,行为人自身并无实际履行履约能力,却通过先行履行一些微不足道的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诱使对方当事人续签订及履行更为重大的合同。第四,诈骗方在收取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以及担保财产之后,悄然逃离合同关系中的现象。最后,犯罪分子采用各种手段,如虚假宣传、诈骗等方式,从对方当事人手中非法获取财务的行为。显然地,情节严重程度与所涉及的金额息息相关,一旦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级(通常称之为“数额”),便将面临着相应的法律制裁。此类犯罪的刑罚规定包括:数额较小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如果涉案金额庞大,或存在其他性质极为恶劣的情节,则应当被判处在三年至十年间接受有期徒刑的惩罚。而针对特别巨额或情节特别严重者,还可能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死刑。当然,每一起事件的具体量刑标准都需要依据当地司法部门的审判实践以及案情的复杂性来进行调整和确定。
最新修订: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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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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