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实际上是一种
违法行为,其涉嫌违反的是我国相关的法律
法规。在涉及拆迁
安置房的交易过程中,卖方可能会与两位不同的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然而,当这两份协议的有效性都受到认可时,优先取得
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者实际合法拥有该房屋的买方将会被认定为最终的获益者。对于未能成功购得房屋的买方来说,他们有权要求
解除合同、退还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能要求卖方对其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并且
赔偿金额最高可达已支付购房款项的一倍。如果卖方的行为严重到足以构成
合同诈骗罪,那么他将会面临严厉的
刑事制裁。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如果不幸遇到这种情况,务必及时收集相关的
证据材料,以便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