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
逾期未
履行合同之行为提
起诉讼的实效期限,一般应遵循普遍适用于所有民事事件的普通
诉讼时效原则,即三年时间。此种时效的起算日期为
当事人意识到自身权利受到了实质性损害或应当具备认识此损害的能力开始,直至当事人明白自己负有相应的义务承担时期为止。需要指出的是,如遇特殊情况,例如由法律另行规定某类事件的特定
诉讼实效期限,则应严格遵守法律这一特别条款所确立的时效期限。此外,还有针对时效期限结束之后,被诉一方即义务人可能会援引被告不履行义务
抗辩权的情况。但是,若在诉讼时效发生中止的特殊情况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明确表达了要求履行义务的意愿、义务人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等等),该诉讼时效将有可能依据法律规定得以重新计算。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在得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时,务必迅速着手收集并保存相关
证据,以便于能够尽早、有效地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个人合法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