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
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完毕
期房预售合同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积极履行交付责任,尽快地将该合同文本交由购房者手中。照理来讲,这个时长应该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譬如说从签订之日起的一周至一个月之间。然而,实际的交货日期可能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合同的备案手续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运作流程和管理效率等等。假如期房预售合同中已经对此有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就应当严格按照这份合同的规定来执行。倘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约交付合同文本,那么作为购房者,是拥有依照合同约定提出权利主张的权利的,可以要求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进度,尽早向购房者进行交付,并对因
逾期交付可能产生的损失给予相应的
赔偿。此外,购房者还需要特别重视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以便在必要之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