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当律师与
当事人进行会面之前,并未强制性地要求他们签订特定的
保密协议。然而,律师根据自身所遵循的职业道德准则以及与之相应的法律
法规,应对其在执业过程中所获悉的关于当事人的各类相关信息和资料严守机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明文规定了律师负有的保密责任,这亦被视为律师职业伦理规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事件或者针对当事人提出特别要求的情形而言,签订相关保密协议也是完全具有可能性的,以便更为清晰地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范围。尽管是否签署正式文件形式的保密协议尚且不能成为决定性因素,但无论如何,律师始终肩负着保守职业秘密的重大职责。总的来说,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同时还需尊重双方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