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业主应当确保妥善保存所有相关
证据,例如有关污染物致房屋交付时间延期的通知函件以及双方签订的合约中所明确规定的交付期限等。根据法律的规定和解读,此类状况有可能被认定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
违约行为。据此,业主有权依照先前双方签署的《
商品房购买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向开发商提出追究其
违约责任的请求,通常涉及到支付
违约金、
赔偿实际
经济损失等方面。在处理这一问题时,业主首先应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倘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以选择向
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者向住房建设管理局等相关政府机构进行反映。若以上措施仍然无法解决问题,业主便可考虑通过
司法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此过程中,业主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污染与交付延迟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并且要严格按照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必须要提醒的是,
诉讼程序往往耗时且繁琐,所需费用也相对较高,因此,在采取行动之前,业主务必慎重权衡利弊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