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产所产生的
违约金,其具体数额的计算往往遵循于
购房合同中所做出的明确约定。在实际操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两种相对普遍实行的计价方法:第一种,参考已支付房款的一定百分比进行每日计算,例如,可选择以已支付房款的千分之一作为基数,每日按照该比例进行计算;第二种,则是直接设定固
定金额进行每日计算。若在
合同条款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经验,可采纳同一地段内、相似类型房屋的租金标准来进行计算。然而,要求违约金
赔偿的一方,必须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交充分的
证据材料,以证实对方构成了
合同违约,并且自己也因此遭受到了明确的
经济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当违约金超过
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过多时,
当事人有权提出调减或增幅的申请,而当违约金过低无法起到惩罚和补偿作用时,同样有权利提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