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
一房二卖的
纠纷中,原有的买卖协议往往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现行的相关
法规明确规定,一房二卖均被定性为违反诚信经营原则的行为。此时,如果这两个协议并不涉及任何法定的无效情形,那么他们应当被视为有效的合同。然而,关于
房屋所有权的最终归属问题,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一般来说,谁能够首先完成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谁就有权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倘若双方都未能完成登记手续,那么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一方将享有优先权;而如果双方都没有完成登记手续并且也都没有实际占有房屋,那么
签订合同较早的那一方将更有可能成为房屋的所有者。对于那些未能成功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他们可以依据之前签订的合同,向卖方提出
违约索赔,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包括
赔偿损失、退还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