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无证的情况下贩
卖房产属于
非法行为。因此,支付的
意向金应该予以退还。依照相关
法规条例,开发商如果未获得预售许可证就擅自对外销售住房是无法容忍和批准的。然而,意向金的地位不同于
定金,它并不具备
保证合同顺利执行的功能。因此,您完全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将意向金归还给您。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举报他们的
违规行为。在此过程中,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
证据,例如支付意向金的收据、与开发商交流的往来邮件等等,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比如
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