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相关规定,对于涉及到盗窃
犯罪的处理结果,主要是依照
盗窃行为本身所具备的性质以及由此导致的实际危害后果来决定。举例说明,假如某位朋友实施了盗窃犯罪,那么法院将会根据盗窃的数额大小、该人是否曾经因为类似犯罪而受到过
刑事处罚、在进行
犯罪活动时使用的手段以及犯罪发生的频率等多个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相应的判决。具体来说,如果盗窃的财物价值较高,或者存在诸如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
扒窃等恶劣情节,那么这位朋友很可能会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罚,同时还需要承担
罚金或者单
处罚金的附加责任。然而,如果盗窃的财物价值极为庞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那么这位朋友就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或者单处罚金的附加责任。最为严重的情况下,如果盗窃的财物价值极其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极端的严重情节,那么这位朋友甚至有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附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