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主出售其物业之时,无论买卖是否经由中介机构进行,
承租方与原始业主之间的租赁合约之效力都不会受到任何改变。
理由来自于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即当租赁财产在承租方依据
租赁合同所享有的占有期内发生所有权变更时,该变更并不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及其效力。
换句话说,即使房东已将房屋出售,但这并不意味着承租方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失效或需要被终止;
相反,新业主有义务遵守并执行该租赁合同,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驱离现有的承租方。
《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