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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抵押的房产如何办理居住权

在房屋设定抵押之后,抵押方仍可设置其居住使用权居住权乃属于房产用益物权的一种类型,然而在此过程中,设置居住权绝不可破坏房屋本身的价值,且该权利不得凌驾于已经进行了法定注册的抵押权之上。关于居住权的设定,原则上系属无偿性质,但如若各方当事人之间另有特别约定,则应从其约定。原则上,任何欲设置居住权的行为,均需向相关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办理居住权登记。申请登记之时,即为居住权正式设立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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