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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猥亵罪和一般猥亵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法律条文的严格规定,若要判定猥亵罪名成立,行为人必须借助于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对他人进行强制性的猥亵或对女性实施侮辱性行为。倘若行为人在众多人群聚集之处或公开场合公然实施该类犯罪行为,亦或是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将会面临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处罚。另外,针对涉及到儿童的猥亵行为,若行为人对多名儿童进行猥亵,或者是多次实施此类行为,又或者是在公开场合对儿童进行猥亵,情节极其恶劣,甚至导致儿童身体受到伤害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以及使用了极其恶劣的猥亵手段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同样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然而,一般的猥亵行为,如未涉及到暴力、胁迫等严重情节,或者并未发生在公开场合,亦或是没有涉及到儿童,那么这类行为可能只会被判定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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