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或
纠纷均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解决。(2)对于无法达成协商共识的事项,贵方有权直接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在这样的情况下,若与开发商未能协商成功,贵方可向人民法院
递交诉状,并提交相关的
购房合同及相应发票作为
证据以支持其索赔主张。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