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长时间无人居住的房产而言,其所应支付的
物业费用应当依照物业服务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确定与收取。在房产尚未交付至业主手中之前,由于缺乏实际居住者,因此物业公司将
全权负责物业费的收取工作;然而,若房产已正式交付至业主,但业主却并未进行实质性的入住,则此时的物业费仍需由业主全额承担,同时,业主也需要以
书面形式向物业服务企业明确告知其实际情况,以便双方能够就物业费的具体收取比例达成共识,按照规定标准的70%进行收取。
《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