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首先由相关申请人向我单位
递交申请书。
二、现就所需提交的详细文件列举如下: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共计两份(务必为原件);
2.完整的项目选题批复及项目投资许可证;
3.明确记载
土地所有权归属的
土地使用证以及配套的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得到官方认证的
拆迁许可证或证明施工现场已有足够的施工条件的相关文件(原件);
5.权威机构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代表
投标成功或各方洽谈达成共识的中标通知书或初步洽商确认单;
7.经过法律程序签署并公证的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正本(原件);
8.关于资金状况的权威财务证明(原件);
9.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监理委托书;
10.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辅助性文件。
三、所有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请携带上述所列全部文件前往建筑工程管理科室进行申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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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建筑工程管理科室接到并接受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之后,将会在十五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许可的决议,如果提交的资料满足所有指定要求,我们将授权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